关于做好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10-10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件

贤达教通[2019]100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既是本科教学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上外贤达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现将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20 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分为以下阶段:

(一)启动、选题及前期准备阶段(201910月)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配备专业论文指导教师。

2.论文选题的拟定。

3.毕业生作动员。

4.如何撰写论文的基本知识辅导讲座。

5.论文选题并配备指导教师(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双向选择选题)。

6.确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有关参考资料,审定开题报告后,学生即可进行论文撰写。

(二)论文撰写阶段(202043日前完成)

1.整个论文撰写阶段,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学生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促使学生能如期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论文撰写。

2.论文撰写中期检查:(201912-20201月)

要求学生写出论文撰写中期报告,将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上报指导教师,以便取得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更好地完成论文的撰写任务。

3.论文定稿并上交论文:(202041日—43日)

学生完成论文撰写并按时上报给指导教师。

4.信息汇总:(202043--419日)

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至教务处。

5.部分论文抽查、盲审。

(三)论文答辩与存档工作(2020412-516日)

1.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2.对指导教师的论文评阅情况进行审核。

3.对学生的论文组织答辩。

4.完成成绩登录、提交成绩汇总,并推荐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教务处。

5.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统计导师工作量至教务处。

6.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论文统一归档(存放在资料室)。

二、加强组织和领导

1.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质量要求和检查安排,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学院、系、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稳步提高。

2.要加强指导教师的力量,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1.严把选题关。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选题要有新意、有所创新,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选题务必结合实际,研究类课题应结合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选题。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的改变。

2.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论证会,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

3.加强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4.严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关。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指导老师同意下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严格质量与进度的控制,及时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2.各学院要特别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准备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过程监控,充分发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教师资格、开题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学院要特别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环节的质量监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主要由学生自己提出,指导教师审定;也可由教师直接确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批。注意论文选题应符合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获得综合性技能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培养。

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应随意更换题目。如确需更换时,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改题。

4.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每名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多于8名,指导人数多于8名的,需报教务处批准。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不少于4次,并要有指导记录。

5.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为加强指导工作,建议各学院建立指导小组,每个小组由3-4名专业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指导小组应定期开展活动,研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

6.各学院要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7. 强化学术诚信检测环节管理。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应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均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软件检测,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显示“总文字复制比”≤30%,可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修改后直接参加答辩;

如检测结果显示“总文字复制比”≥80%,学生将不得参与当学期答辩。检测结果30%<“总文字复制比”<80%,责令修改,并填写《上外贤达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若修改后第二次查重显示30%<“总文字复制比” ≤50%,在学院和指导老师的详细审查后,如果确定论文核心内容无抄袭,学生可以参加答辩。

若修改后第二次查重显示“总文字复制比”>50%;或者30%<“总文字复制比” ≤50%,但论文核心内容存在抄袭嫌疑,学生不得参与当学期答辩。

8.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9.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的学生,可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在每年1020日前(逢周末顺延)向所在学院提出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后,由教务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教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为其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不能随意降低要求。

10.优秀论文:各学院按专业应届毕业生数4%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推荐为校级及以上等级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应≤15%

11.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教务处将联合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并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后期,抽取部分毕业论文(设计)参加“盲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