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件
贤达教通〔2020〕59号
各学院(系、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申请课程重新学习的工作于2020年9月21日起开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流程及规定发给各学院,请遵照执行。
一、重修工作安排
1.9月21日14:00 - 10月11日16:00,学生在教务系统内进行重修报名。
2.10月13日16:00前,各学院、基础部和教务处完成学生重修选课。10月14日 - 10月20日16:00,学生在教务系统内查询选课结果,如有疑问或变化到所在学院咨询、申请调整。
3.10月23日前,学生进入任课教师班级学习。
4.10月23日10:00 - 10月30日16:00,学生在校园支付平台进行重修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学生取消本次重修资格。
二、注意事项
1.此次重修工作将由学院(部)和教务处直接进行确认选课,请各位认真阅读附件,按时保质完成相应工作;确保学生及时开始课程的重新学习。
2.提醒学生按时报名需重修课程,并请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网页端)查询个人教学安排,按时参加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重新学习的规定
2.院(系、部)办理重新学习注意事项
3.学生办理重新学习的流程
4.重修课程替换审批汇总表
5.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
6.重新学习费标准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关于重新学习的规定
一、凡有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初修课程(含全校性任意选修课程),可以申请重新学习,也可以按学校规定在制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需要缴费重新学习。
二、学生某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但仍希望重新学习者,也可申请重新学习,并缴纳重新学习费用。若重新学习成绩低于原考试成绩仍可按原成绩记载。
三、学生申请重新学习需缴纳重新学习费用,具体按学校财务网站公布标准执行。(参见附件6)
四、一般学生每学期修读(主修加重新学习课程)总学分上限为30学分。
五、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须一致),并且重新学习课程上课时间与本人主修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如考试时间冲突,则必须参加主修课程考试,重新学习的课程申请缓考。
六、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一律不进行补考。
附件2:院(系、部)办理重新学习注意事项
一、课表信息查询
访问“上外贤达学院官网-教务处-教学信息”查看本学期教学安排。
二、办理步骤及相关事宜
1.督促学生完成重修报名。
2.及时处理重修替换课程。
由于培养方案变更,学生重修课程需用本学期开设的其他课程替代的,请各相关单位在梳理本学期课程的基础上(或收到学生申请后),做好重修替换审批汇总表,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王靖宇和沈依依老师,经过系统设置,学生方可进行报名。请及时处理提交审批表,确保避免延误遗漏。
3.按时完成重修选课并督促学生及时参加重新学习。
重修选课在学生报名过程中或结束后立即进行,时间为:9月21日14:00 - 10月13日16:00前。为使重修选课能顺利及时完成,请各部门领导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指导教学秘书将学生选入相应的上课班级。
各相关单位为学生所选重修班级务必要保证该班级开设的课程与学生本人重修课程的课程代码一致,或为经批准的替代课程。如学生所在校区单独开设重修班级,须选择开设的重修班级进行学习。
申请语言类延续性课程或计算机证书成绩认定的,请各学院做好登记,并做好选课确认。
督促学生及时查看重新学习选课结果,及时参加课程学习。如对重新学习选课结果有疑义,请在10月20日16:00前完成教务系统内重新学习选课的调整。
4.督促学生缴费并进行确认
本学期学生重修缴费将根据重修选课结果申报,由学生登录校园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未按时缴费者将进行退课,确保后续考试成绩等工作数据准确。
四、重新学习学生成绩登录事宜
重新学习选课结束后,教务系统内任课教师的上课学生名单会同步调整,有疑义可向学院教秘或教务处咨询;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将重新学习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打印签字后交各院、部教学秘书处,汇总后交教务处。
附件3:学生申请重新学习流程
一、重新学习课程信息查询及重修报名
1.仔细阅读《关于重新学习的规定》;在http://jwxt.xdsisu.edu.cn/jwweb/home.aspx左侧“教学安排内”查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校课表。
(建议查询课程课表,要注意课程代码应与需重修或可报名课程代码一致。)
2.2020年9月21日14:00-10月11日16:00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重修报名;具体步骤:登录教务系统-学生成绩-重修报名;点击需重修课程右侧的“申请”,状态变为“已受理”即为报名成功。
对于因培养方案调整无法报名的课程,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咨询是否可用相近课程(如名称一致代码不同的课程)进行重修课程替换。开课单位确认可替换的,按附件4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在系统内进行处理后学生可进行报名。
各学院联系方式:
外语学院 | 施老师 虹教818 51278137 0610100@xdsisu.edu.cn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陈老师 虹教707 51278131 2021026@xdsisu.edu.cn |
国交学院 | 李老师 虹行政楼408 51278230 1921042@xdsisu.edu.cn | (学前) 教育学院 (音乐) | 谢老师 虹教810 51278095 2021044@xdsisu.edu.cn 吴老师 虹教904 51278228 1220120@xdsisu.edu.cn |
商学院 | 刘老师 虹教827 51278249 1720230@xdsisu.edu.cn 李老师 虹教827 51278249 1820930@xdsisu.edu.cn | ||
基础部 | 孟老师 虹教820 51278256 1720270@xdsisu.edu.cn |
二、落实重新学习选课信息
1.本次重新学习选课由各学院、基础部和教务处在2020年10月13日16:00前完成报名学生的选课,(体育课重新学习请基础部办理,崇明校区体育重修的学生10月5日9:00 – 10月12日16:00至体育馆2楼 倪老师处确认 联系电话 39665251)。
2.学生在重修选课结束后需在教务系统内查询本人重修选课结果,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到,参加课程学习。
如对重新选课有疑义,请在10月20日16:00前到所在学院向老师咨询或申请调整。
3.对于语言类延续性课程和计算机基础申请成绩认定的同学,可提交申请表给学院负责老师,由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认定。
4.在期末考试安排公布后,如有初修课程和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需办理重修课程缓考。请及时关注重新学习课程的成绩,如有疑义,可按要求进行成绩复核。
三、重新学习缴费
1.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00-10月30日16:00;
2.缴费方式:学生在报名缴费时间内网上自助缴费(可由他人代缴费);缴费具体步骤如下:
学校官网左上导航栏“学生”→个人服务→校园支付平台。证件号需输入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密码遗忘,可点击“忘记密码”自动重置为初始密码)。
3.缴费确认审核,如未完成缴费将予以重新学习退课,即不得参加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认定。
四、其他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工作,请同学们关注学校教务处的通知,按时完成相应的要求。
附件4:重修课程替换审批汇总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替换审批汇总表
序号 | 需重修替换课程信息 | 替换课程信息(本学期开课) | 开课单位审批人 | 审批日期 | 备注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设年级专业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本学期开课年级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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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单位(院/部):
1. 专业课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由负责部门填写后提交教务处处理。
2.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专业要求谨慎确定重修课程替换。综合考虑课程内容相近、学分及专业要求确定替换课程。同样的需重修课程仅能用一门课程进行替换。
附件5: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
请自行下载:https://jyjx.xdsisu.edu.cn/2018/0329/c580a10292/page.htm
填写完成后交学院老师进行确认并报教务处认定。
附件6:重新学习费标准
每学分重新学习费标准如下:
学费 元/年 | 25000 | 30000 | 35000 | 45000 | 56000 | 14级及之前 |
重新学习费 元/学分 | 260 | 310 | 370 | 470 | 560 | 180 |
应缴重新学习费=每学分重新学习费*重新学习课程总学分,在校园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如因学籍异动核算费用有误,烦请向学院教秘老师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申报缴费或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