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发稿时间:2024-05-30


     

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以培养掌握英语和法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法学学士学位。

专业特色

资深教师任教,依托本校英语教学优势,强化基础英语教学;专业课设置涵盖国内法和国际法,开设多门国际经济法方向课程,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的涉外法治人才;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全面推广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教学,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设有法学专业实验室和崇明区人民法院、虹口区人民法院等多个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开设实践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设有两个特色培养模块:

一是民商法方向,旨在培养德法兼修、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实践技能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通过专业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坚实的民商法学理论基础、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备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实务技能。

二是国际经济法方向,旨在培养法学基础理论扎实,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通过专业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扎实的国内法及国际法基础,具备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专业能力。

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商法、国际经济法等。

专业方向限选课程

特色班(部分课程双语教学):

国际投资法理论与实务(双语)、国际贸易法理论与实务(双语)、国际金融法理论与实务(双语)、国际经济组织法(双语)、合同法(双语)、海商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数据法、环境资源法

中文班(可任选一方向):

A.民商法

合同法、公司法、婚姻家庭继承法、证券法、财税法、证据法、数据法

B国际经济法

合同法、国际投资法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法理论与实务、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商事仲裁、海商法、数据法

培养目标

掌握中国基本法律制度及国际规则、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思维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管理事务的能力,能在法律服务部门、涉外企业及政府机构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培养方式

注重应用能力培养,通过课堂与实务部门联动等途径,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在学生一、二年级以英语、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认知实习学习为主,三、四年级学习专业方向课程及专业实践课程,同时进行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习实践活动,第四年完成毕业论文。

就业方向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中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