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和国家涉外法治发展战略需要,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及现代服务业能级提升,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国内法律制度与国际经济法核心知识,具备法律实务处理、规则研判等专业实践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和数智素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胜任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政法部门、社会团体等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考核合格,可获得本校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2.核心课程(含特色/方向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3.专业特色
国际化培养:依托本校英语教学优势,强化基础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设置涵盖国内法和国际法,开设多门国际经济法方向课程,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具备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
应用型培养: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全面推广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教学,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设有法学专业实验室和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多个校外专业实习基地;
深化校企合作:与崇明区人民法院、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单位共同开设实践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就业方向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中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