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奖”评审的通知》(上外贤达学通〔2024〕17号)要求,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和《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评定办法,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评审标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将我院拟推荐的2023-2024学年“三奖”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1日,如对以下公示中学生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联系辅导员老师反映。联系方式:崇明校区商管楼137办公室(021-51278369);虹口校区教学楼828办公室(021-5127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