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发布的《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和《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要求,商学院严格遵守评选原则,经我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教育教学考察小组、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对应聘人员进行了评议,推荐对象如下,特此公示。
助教认定1人:张 晶
讲师认定1人:宁若花
带职聘任讲师1人:潘慧芬
申报讲师(内聘)2人:席宏辉、贾 友
申报讲师1人:徐 宏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商学院杜莉莉老师联系。办公地址:虹教827办公室,办公电话:51278249,邮箱地址:2221073@xds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