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校所合作 共育法治人才

上外贤达学院与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

发稿时间:2026-03-30

2026 年3月28日,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副校长季萍率队赴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题访问与合作交流。商学院副院长张源、涉外法治系主任张峥、副主任徐开元、宁若花等陪同访问。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薛国财及律所相关负责人热情接待到访一行,双方就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实践育人、推进产教融合等事宜进行深入座谈。

座谈会上,薛国财主任对季萍副校长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详细介绍了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专业团队、业务布局与行业优势,重点分享了律所在民商事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等领域的实务经验与资源优势,表达了与高校携手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积极意愿。

季萍副校长对众华律所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理念。她指出,法学专业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培养方向,高度重视实务教学与实践能力提升,亟需优质校外平台支撑学生成长成才。双方围绕法律人才培养、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师资交流、资源共享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在协同育人、实践教学、职业指导、实务培训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

随后,季萍副校长与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涛分别代表校所双方,共同签署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众华律师事务所将为我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务指导、实训课程等全方位支持,助力学生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

此次签约是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创新育人模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校所合作迈入新阶段。未来,双方将以实践教学基地为平台,持续深化务实合作,共同打造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载体,为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与区域高质量发展。